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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制报】我省8集体10人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表彰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1-30 作者:佚名

  (记者 周莹莹)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不忘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经报党中央批准,由司法部作为主办单位,首次对全国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1月16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我省有8个集体10名个人获得表彰。

  获得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表彰的分别是:合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阜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滁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铜陵市市场监管局企业注册局,池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黄山风景区综合执法局,以及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获得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表彰的分别是:合肥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陈剑波,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科长单正君,宿州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王林,蚌埠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杨阳,淮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动大队副大队长(主持工作)林严,六安市金寨县应急管理局局长郑学培,马鞍山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支队长王大庆,芜湖市南陵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任青松,宣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广德大队副大队长、教导员郭伟,以及安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潘红长。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受到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开拓进取、勇毅前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稿件来源:2023年1月17日安徽法制报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tzl/wmcj/wmfs/56606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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