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法治督察“三化”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1-30 作者:佚名
凤阳县充分发挥法治督察促进作用,着力“三化”提质效,压紧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优化督察机制。县委依法治县办与县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关于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巡察工作的通知》,切实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强担当,推动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以党委巡察支撑法治督察高质量、高水平运作,实现“1+1>2”的协同效应。
细化督察清单。聚焦“关键少数”、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导向,“靶向”设计法治督察内容清单,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察看、座谈了解、问卷调查等形式,对被督察的部门和单位全方位开展法治建设“综合体检”,对照清单逐项“把脉问诊”,做到直指问题、有的放矢,确保法治督察精准、精细、精确到位。
强化督察整改。对法治督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通过深入剖析、科学研判,及时制定普适性、指导性解决方案;对存在的个性问题,进行点对点反馈,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适时组织“回头看”,实行销号管理;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严肃问责。注重结果运用,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6603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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