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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司法局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

  锡林郭勒盟司法局深化“放管服”改革,着眼于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市场主体获得感,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模式,积极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组织、编制、对外公布第一批5个单位31项事项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4个单位11项事项减轻处罚清单、第一批6个单位18项事项从轻处罚清单、第一批9个单位41项事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以下简称“四张清单”)。

  

  推行“四张清单”有利于补齐了制度短板

  

  推进“照单”执法、精准执法,对非主观故意的轻微违法行为,优先采取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方式,给予免于处罚的处理,构建良好的市场监管执法软环境。

  

  推行“四张清单”有利于统一执法尺度

  

  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的同时,执法人员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准确认定违法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据,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幅度进行裁量。体现了宽严相济和惩教结合的原则,有助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正执法服务水平。

  

  推行“四张清单”制度有利于让执法更有“温度”

  

  给权力做“减法”、给民心做“加法”,就是给优化营商环境做“乘法”。“四张清单”制度将行政执法刚性与温度相结合,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行政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锡盟司法局将聚焦市场主体实际需求,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持续优化包容审慎监管工作机制,细化落实举措,切实为市场主体增加便利、减轻负担,进一步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赋能增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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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jcgzdt/202301/t20230105_2198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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