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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届广西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

  

  根据自治区党委改革办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第一届广西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以推进改革发展的业绩作为衡量标准,按照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民主推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拟推荐对象:

  一、优秀成果:《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二、先进集体: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处;

  三、先进个人:自治区司法厅法治调研处一级主任科员黎峻林、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处一级主任科员梁斯。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会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日期为2022年12月28日起至2023年1月3日止。如对拟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培训处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兼传真:0771-5876201
    电子邮箱:sftzpc@163.com
    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北二里1号(邮编:530022)

   

  附件:1.广西改革创新优秀成果拟推荐成果名称及主要内容

        2.广西改革创新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

        3.广西改革创新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2022年12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ft.gxzf.gov.cn/zwgk/tzgg/t1484630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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