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四事四权”工作法赋能基层治理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提升(村)居治理水平,颍东区司法局围绕“四聚焦”做到“四提升”,推动全区“四事四权”(通过网格管事、五老调事、支部说事、群众议事,保障群众对村、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工作法赋能基层治理。
聚焦组织建设,提升组织发展。全区调解组织和调解领域不断延伸扩展,构建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共建成人民调解委员会134个,形成区、乡、村三级调解网络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渠道、主力军作用,防止矛盾外溢、升级、上行。
聚焦平台建设,提升化解实效。将“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融入基层,有效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积极开展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化解、风险隐患排查、法治宣传等工作。
聚焦组织联动,提升运行机制。探索开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红管家”“五老调解”,成立“颍东区物调委”“婚姻家庭调委”等专业性行业性基层治理品牌,完善与诉调、婚调、物调等调解组织对接机制,共同组织参与信访调解等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聚焦宣传教育,提升法律意识。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人民调解工作中,通过广泛宣传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今年来共开展法治宣传230余次。各司法所多种形式宣传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先进事迹,对专项活动中形成的调解优秀案例及时报送至优秀案例库,发挥典型案例指导示范作用。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6579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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