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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三推进”深化基层法治建设水平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3-01-07 作者:佚名

  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试点。率先开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试点工作,建立审查机制,压实责任,配强人员,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2022年,试点司法所审查政策文件90余件,涉法事务178件,其他事项(包括审查村规民约、热线回复、政务公开等)223件。

  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开展“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2022年开展主题活动130多场次。依托全市19998个市县乡村四级贯通的应急广播终端,创新开展“法治大喇叭村村通”宣传。加强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乡村“法律明白人”13004人,实现了2022年底全市每个行政村“法律明白人”不少于3人的目标。

  健全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多举措推动“综合性”“一站式”大调解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市、县调解中心建设,健全完善“县区、乡镇、社区、网格”四级调解网络,推深做实“百姓评理说事点”建设,深挖培育“五老法治诊所”“村嫂理事会”“新乡贤个人调解工作室”“心理茶馆”“四事四权”工作法等调解品牌。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259个,人民调解员1.1万余名,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化解各类纠纷5.2万余件,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筑牢了第一道防线。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6585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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