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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司法局“三个实现”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为民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12-24 作者:佚名

  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充分保障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的“三优先”服务,全力保障基层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打造“花开的声音”法律援助服务品牌,联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走进苗木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等服务活动,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今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36件,涉及农民工维权案件386件,解答法律咨询5000多人次。

  实现公证服务“不跑腿”。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公证人员接待咨询时,一次性告知其应提交的全部材料及获取路径、办证流程、办证时限以及联系电话等。推行公证容缺受理。对次要证明材料有欠缺并承诺在公证处规定的期限内补充提供的,可优先受理,待材料补充齐全后,及时提交审批,出具公证书。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937件,其中涉外公证171件。

  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通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结对共建方式凝聚合力,在人员聚集、人流量大的村公共法律服务室设立宣传站点,开展“律师进乡村 法治惠民行”“法援惠民生 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法治宣传。按照“专业服务+群众需求”的原则,聚焦群众法律需求,保证法律服务不间断、不空档,村民的法律问题都能及时得到解决。今年以来,村(居)法律顾问共计开展法治讲座32场,开展法治宣传99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切实提升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和化解矛盾纠纷靠法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65679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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