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四个全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12-24 作者:佚名
全力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围绕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多举措推动“综合性”“一站式”大调解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市、县调解中心建设,健全完善“县区、乡镇、社区、网格”四级调解网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着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目前,全市建立市、县人民调解中心9个,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2259个,其中村(社区)调委会1987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71个,社会团体和其他调委会101个。
全力防范化解矛盾风险。针对常见、多发的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渠道、主力军作用,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及时就地予以化解,防止矛盾纠纷升级、外溢、上行。发挥好相关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行政调解组织作用,积极做好重点领域、社会难点热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注重发挥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和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作用,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全力建设“百姓评理说事点”。组织全市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群众经常聚集的地方,建立“百姓评理说事点”,搭建收集矛盾纠纷信息、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知识、倾听群众呼声、打造为民办实事的平台。目前,全市共建成“百姓评理说事点”2046个,今年以来全市说事点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1053条,化解矛盾纠纷12519件,开展法治宣传5919场次。
全力提升调解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巩固规范兼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同时,着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人民调解员技能竞赛,人民调解优秀案例、优秀卷宗评选工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制度和保障能力建设,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6568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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