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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司法局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12-13 作者:佚名

  扛起司法担当

  践行司法为民

  为全市高质量发展

  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为了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法治巴彦淖尔”特开设《党的二十大“ 一把手”谈实干》专栏,刊发巴彦淖尔市司法行政系统“一把手”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讲心得、谈体会、议举措、抓落实,聚焦“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精心研究谋划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举措,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一把手”谈实干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法治巴彦淖尔建设为统揽,切实发挥法治稳预期、固根本、利长远作用,全力服务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让法治成为巴彦淖尔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奋力谱写法治巴彦淖尔建设新篇章。

  不断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立好法治之“规”。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健全政府立法工作制度,积极拓宽公众参与立法途径,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定出台政府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规定。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协调,厘清部门职能职责,压实责任,制定出台政府立法工作协调办法。抓好立法调研,针对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等开展政府立法需求调研,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政府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

  扎实推动依法行政,紧扣法治之“重”。全面启动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努力增加各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法律顾问数量,制定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政府行政决策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巩固“全市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专项行动”成果,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督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使职权,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每一宗执法案件的公平正义。充分运用“巴彦淖尔市行政执法监督公示平台”“法治巴彦淖尔智能化一体平台”,加强事前、事中、事后行政执法监督。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和党校(行政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培训内容。

  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夯实法治之“基”。推进人民调解与信访深度融合,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建设,健全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调解机制,形成多元参与、协同攻坚的基层社会治理合力。落实非诉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向乡镇村组延伸工作方案,推进乡镇村组全覆盖。推广杭锦后旗“四个四”矛盾化解工作法和临河区干召庙镇民主村“党建引领、五人小组”工作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工作,推动各普法责任主体单位自觉承担普法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农村牧区法治宣传活动,强化“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积极推动“无讼社区”“零非访地区”创建。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凝聚法治之“力”。开展全市律师事务所“强管理促规范”专项活动,加强律师队伍政治引领,持续推动律师进乡村服务基层治理、进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加快推进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完善仲裁信息化建设,设立仲裁分支机构,健全内部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专业仲裁保障队伍。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提高司法所业务规范化水平。开展司法行政干部岗位大练兵等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在实战培训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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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原文链接:http://sft.nmg.gov.cn/sfyw/jcgzdt/202211/t20221121_2175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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