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制报】434个司法所获评省级示范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12-13 作者:佚名
(记者 周莹莹 通讯员 谢思泽)12月6日,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命名“2022年安徽省示范司法所”的决定》,合肥市肥西县司法局上派司法所等434个司法所获得此项荣誉。
为全面检验我省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工作成效,全力推进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自今年4月起,省司法厅部署开展省级示范司法所评定工作,围绕“队伍建设好、职能发挥好、所务管理好、基础保障好、干群评价好”等五个方面开展评价,对2017年获评省级示范的303个司法所进行复评,对今年各地新申报的司法所进行认定,对2021年被司法部命名的我省23个“全国模范司法所”进行复核。
评定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方式进行,在各地自评、市司法局复评,以及省司法厅统一组织实地查验的基础上,经由省示范司法所评定工作组审核、省司法厅党委会研究、公开公示后,予以决定命名。
获得荣誉的434个司法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发挥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等职能作用,树立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省司法厅要求,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总结和全面推广省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坚持强基固本、守正创新,攻坚克难、真抓实干,持续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推动司法所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开创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奋力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安徽和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稿件来源:2022年12月9日安徽法制报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mtbd/5656297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