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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积极推行“和为贵”调解模式 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12-13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服务乡村振兴,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宣城市总结提炼出“和为贵”“1234”调解内涵:即一“和”品牌——“和为贵”品牌。二“和”文化——家和外顺、国泰民安。三“和”工作——和颜悦色,使其想“和”;心平气和,使其愿“和”;握手言和,使其真“和”。四“和”目标——社会和谐、家庭和美、人人和顺、万物和鸣。

  通过立足“小创意、微改造、精提升”发展思路,做好“小”文章,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滋养人民调解品牌建设,一是推动“和为贵”调解室建设全覆盖。依托市县乡村原有的调解工作站(室),按照“四有”“四统一”的标准,推动镇村“和为贵”调解室全覆盖,实现访调、诉调、警调对接“和为贵”调解室和重点行业领域“和为贵”调解室全覆盖。二是将“党建+三治融合”贯穿全过程。把党的领导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把“和为贵”理念和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深度融合,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一村一警”的作用,系统提升全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三是推动调解员队伍建设全方位。配齐专职人民调解员,发展“和为贵”调解志愿者队伍,提升全市人民调解员履职能力。四是引导各类矛盾纠纷就地全调解。组织“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建立访调、诉调、警调对接机制,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五是实现基层为民便民服务全方位。全面开展帮办、代办、协办服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积极探索“和为贵 睦世间”传统文化宣传、“和为贵”特色化调解室评定等主题活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培育发展“一县一品”,形成“和为贵+”调解品牌矩阵。

  通过“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原则,借助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将“和谐 和美 和顺 和鸣”思想融入到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以文化人、以法育人,达到定分止争、事了人和的统一。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6560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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