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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示范司法所评定工作圆满完成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12-13 作者:佚名

  12月6日,省厅印发《关于命名“2022年安徽省示范司法所”的决定》,命名合肥市肥西县司法局上派司法所等434个司法所为“2022年安徽省示范司法所”。至此,历时近8个月的全省示范司法所评定工作圆满完成。

  自今年4月开始,省厅部署开展省示范司法所评定工作,紧紧围绕“队伍建设好、职能发挥好、所务管理好、基础保障好、干群评价好”五个方面开展评价,评定对象包括对2017年省厅评定的303个省级示范司法所进行复评,以及对各地2022年新申报的省示范司法所开展认定。同时,对我省2021年度被司法部命名的23个“全国模范司法所”进行复核。评定工作采取自下而上方式进行,在各地自评、市局复评及省厅统一组织实地查验评定的基础上,经由省示范司法所评定工作组审核、厅党委会研究、公示后予以命名。

  本次命名的省示范司法所,是我省组织实施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优秀代表,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发挥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等职能作用,树立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省厅号召,各地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总结和全面推广省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的经验做法,坚持强基固本,守正创新,攻坚克难,真抓实干,持续提升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推动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创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奋力推进更高水平法治安徽和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fyw/565596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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