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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集中整治违法行政行为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11-30 作者:佚名

  开展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梳理汇总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及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并建立清单,要求各县区和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到位,整改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市司法局、市法院联合汇编行政复议纠错典型案例,供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借鉴,并选取10个典型诉讼案例,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剖析。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司法局印发《贯彻安徽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确定8项工作任务,7项工作指标,29项具体内容。积极推进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

  深化“互联网+监管”应用。依托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全面梳理、认领和编制监管事项,汇聚全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相关数据,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

  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检查事项大类1141项,检查事项清单细类2168项;执法人员库8987人;建立双随机抽查任务747个;接收联合抽查任务567个,联合抽查占比75.9%;制定信用分类抽查任务620个,信用分类占比83%。

  制定复议应诉四项制度。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出庭负责人职责》《败诉(纠错)案件整改制度》《联动化解行政争议制度》四项制度,促进各级政府及部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6539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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