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四个突出”深化“法援惠民生”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11-30 作者:佚名
突出服务重点群体。以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对农村高龄、失能、失独、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扶养儿童、留守妇女和重度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积极做好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事故赔偿、土地流转等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事项,着力解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突出完善便民措施。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发挥各级法律援助实体平台“绿色通道”作用,对涉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群体的维权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助配合,降低困难群众异地维权成本。
突出创新服务方式。推广法律援助“预约办”“在线办”“网上办”,引导困难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安徽法律服务网、皖事通、亳州司法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获取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服务。落实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受援群众提供上门服务。积极参与诉源治理,指导法律援助承办人员引导受援群众优先采取和解、调解等方式结案,坚决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突出强化信息应用。加强“智慧法援”建设与应用,逐步实现法律援助案件从咨询、申请、受理、指派到办案、结案等网上全流程办理,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法律援助申请“全域通办”工作机制,实现法律援助“一次办”,让受援群众不跑腿也能办成事。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6534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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