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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设立首家外国律师事务所代表处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11-30 作者:佚名

  近日,山东省首家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处——韩国温大地律师事务所驻烟台代表处经司法部核准设立。这是山东省司法厅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韩服务贸易有序发展,引导更好服务自贸区山东片区建设,积极培育引进涉外法律服务资源,不断提升我省涉外法律服务能力而设立的。

  根据《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代表处及其代表可向当事人提供该外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已获准从事律师执业业务的国家法律的咨询,以及有关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咨询;接受当事人或者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办理在该外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已获准从事律师执业业务的国家的法律事务;代表外国当事人,委托中国律师事务所办理中国法律事务;通过订立合同与中国律师事务所保持长期的委托关系办理法律事务;提供有关中国法律环境影响的信息。代表处的设立,将为进一步优化国际化法治化环境,推动自贸区山东片区中外法律服务交流与合作,避免与解决中韩商事纠纷发挥积极作用,也标志着山东法律服务机构向国际化、多元化迈进。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211/79056854-7fae-4727-8f65-4ece2936726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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