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启动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工作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11-16 作者:佚名
近期,亳州市发布《关于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及省、市相关实施方案。
重新划分权限。自2022年11月1日起,除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外,市、县(区)两级人民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市、县(区)人民政府统一管辖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下一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
明确工作职责。市、县(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市、县(区)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新的行政复议案件。此前,政府部门已经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申请人已经向政府部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由该政府部门继续办理。
严格案件受理。市、县(区)人民政府部门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引导申请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提出申请,或者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转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并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人。转送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加强工作宣传。各级各单位要加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改革政策知晓度,方便人民群众找准行政复议机关,通过行政复议途径依法解决诉求。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65182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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