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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实施“三大工程”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见实效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11-16 作者:佚名

  近年来,滁州市司法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实施“三大工程”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法治惠民工程。市、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建成率、服务率均达到100%。全面推行个人诚信承诺制度、实行“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为残疾人、农民工等重点对象开通“绿色通道”。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等品牌建设和《法律援助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在市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滁州市为民便企综合法律服务站”,成立“家事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和“涉企法律服务中心”,提供专业化、特色化公证服务。

  法治安民工程。在全市推动“百姓评理说事点”和“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实现商会纠纷人民调解和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以天长市皖苏接边地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平台,建立“调防结合、预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发挥依法治市牵头抓总职能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指导324个村(社区)进一步完善村规自治制度,制订修订村(居)规民约,保证了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广泛性、操作性,推动了群众共商共治共建共享模式,为基层人民调解充实了法治力量。

  法治育民工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述法制度,通过述法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完善青少年学法制度,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开设《道德与法治》课程,为全市501所中小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建立14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常态化开展“开学第一课”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诚信示范企业”等法治创建活动。全市现有8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7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市184个法治文化广场公园和1208个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免费提供法治文化产品。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6523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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