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桥司法所:“人大代表+调解” 听民声解民忧纾民困
来源: 福建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11-01 作者:佚名
浮桥街道地处晋江南岸,是闽南著名侨乡和商贸集散地,也是鲤城江南新区核心起步区,更是鲤城全面建设高质量“品质名城·现代都市”新中心,辖区总面积9.82平方公里,下辖11个社区,常住人口2万人,外来人口2.1万人。近年来,随着江南新区城市更新持续推进,辖区因项目征收引发的拆迁安置、土地承包、家庭析产、合同纠纷等矛盾纠纷日益增多。片区要开发,纠纷要化解,面对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浮桥司法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工作理念,发展创新“枫桥经验”,推行“人大代表+调解”模式,率先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人大代表担任特邀调解员参与纠纷化解工作,并实现人大代表驻社区调解全覆盖,融入“3+1+N”联动联调机制,全力打造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浮桥样本”。
一、亮化“代表窗口”,当好矛盾纠纷的受理员
(一)整合资源搭平台。积极整合各类资源,成立“三所联调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律师所联合调处中心),推行“一站式”工作流程,做好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分流办理,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以“三所联调”中心为载体,不断引导人大代表参与到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全过程,促进更多矛盾纠纷在基层和源头得到解决,把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变成舒心事、顺心事。
(二)建章立制促规范。明确人大代表参与调解纠纷范围,通过建立“三到位”(诉求有理要立即解决到位、诉求无理要耐心细致地解释到位、有困难要帮扶到位)、“四原则”(属地原则、依法调解原则、回避原则、履行职责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原则)、纠纷摸排、案件回访、履职考核等制度,有效规范人大代表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三)代表轮值解民忧。将每月第一个工作日确定为代表接待日,组织辖区12名人大代表到三所联调中心轮流值班,接待群众并答疑解难。简单、微小纠纷直接现场化解,疑难重大纠纷受理后由中心组织联合调处,让人大代表成为化解群众矛盾的“稳压器”,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二、发挥“代表优势”,当好矛盾纠纷的情报员
(一)访民情,隐患摸排零距离。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代表走基层”的方式参与矛盾纠纷的排查,使人大代表深入到企业、居民户,穿梭在田间地头,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地沟通交流,了解可能存在的纠纷隐患。对发现的矛盾纠纷主动介入,积极做好政策宣传、纠纷化解工作,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敏感事件早处置、矛盾纠纷早化解。
(二)聚民力,线索来源多渠道。发挥人大代表群众基础好、人脉资源丰富、影响力和号召力较高的优势,积极动员老党员、老干部、乡贤能人等社会力量参与纠纷隐患摸排,组建11个以人大代表为核心的线索收集小组,拓宽矛盾纠纷线索来源渠道,使人大代表可以及时掌握辖区矛盾纠纷的“第一手信息”。
(三)借优势,线索收集不打烊。借助“互联网+”优势,推动人大代表“进圈入群”,组织人大代表加入所在选区的居民微信群、小区物业群、社区党员群等,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前移矛盾纠纷排查关口,突破时间、地点的限制,实现代表“连线群众”零距离,形成“线上+线下”全天候不打烊的矛盾纠纷线索收集机制,及时掌握纠纷线索。
三、优化“代表联调”,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
(一)优化结构提能力。坚持夯基础强技能,借助人大代表号召力,整合吸收了一批“觉悟高、讲情理、懂法律”的法律明白人到调解队伍中,不断优化调解队伍结构。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举行人大代表、调解员聘任仪式,实行调解员持证上岗,有效提高身份认同感,采取轮流跟班学习、帮扶结对、普法讲座、案情研讨会、调解主题沙龙等方式,提升调处能力,提高调解质量。
(二)靶向施策解纷争。对排查和受理的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台账登记,根据不同的矛盾纠纷情况分类施策,对具备化解条件的,实行一案一策,在规定的时限内化解;暂不具备条件的,做好政策解释、情绪疏导工作,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自推行“人大代表+调解”模式以来,先后成功化解了15起重大疑难的矛盾纠纷,涉及调解金额近180余万元。
(三)联动联调聚合力。把人大代表这一基本力量,引入辖区各部门、各行业、各协会等N种元素共同参与的“3+1+N”联调工作机制,组成“联调团”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启动联动联调机制,着力提高纠纷化解的成功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工作机制自运行以来,累计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36件,涉及调解金额269余万元,收到群众锦旗7面。
(四)诉非协作优服务。强化与法院协作联动,建立联络员制度,畅通诉调对接渠道。对法院已经受理的适合人民调解解决的案件,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委托中心进行调处。对案情多头、调处难度大的案件适时启动“诉非联调”,由法官、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联动联调。调解成功的纠纷通过诉调衔接,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形成了“非诉引导+联合调解+司法确认”的纠纷解决模式。
四、深化“代表跟踪”,当好纠纷调处的监督员
(一)建立案件回访机制。围绕“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目标,组织人大代表参与案件定期回访工作,对成功调处的案件,通过面谈、微信、电话等方式关注案件后续发展动态,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当事人思想动向等,对还未履行到位的案件,及时督促履行,有效防止矛盾纠纷复发。同时,主动听取当事人对处理矛盾纠纷的意见,积极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推动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二)强化案件督导。发挥人大代表监督职能,对辖区疑难复杂或者具有较大影响的矛盾纠纷,安排相关领域的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同时,街道人大工委定期开展专项监督,通过听取汇报、卷宗评查、台账检查等方式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确保调解工作合法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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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jcdt/xzjdsfs/202210/t20221031_60308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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