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司法局善用“三式”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效能释放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11-01 作者:佚名
完善“平台式”建设。完善 “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整合并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延伸,实现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实现市县两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全覆盖。
开展“节点式”引导。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全市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8.4%。依托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法治广场等建成百姓评理说事点509个。编印《“作退一步想”调解100例》,有效发挥典型案例的规范指引作用。今年以来组织全市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值班和综治中心值班605人次,参与接访105件次。强化护航企业发展,实地走访企业441家,开展法律政策宣讲解读155场,提出法律意见建议659条。
推行“便民式”服务。推行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掌上办”,通过12348法网预约受理办件1141件。市恒平公证处推出“零接触”远程视频公证服务。优化法律援助审批流程,为农民工、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伤病患等特殊人群提供上门办理服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892人次。组织开展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自查评估,畅通监督评价渠道,着力补齐服务短板,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6498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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