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通过2021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单的公告

来源: 福建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10-25 作者: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的规定,经福建省司法厅年度检查考核,现将全省已通过2021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含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名单予以公告,准予执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希望社会各界和群众对律师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

  

  附件:福建省通过2021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单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sft.fujian.gov.cn/zwgk/gggs/202210/t20221025_6023043.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