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出台289项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10-25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日前,亳州市印发了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决定对全市司法行政、财政等14个领域289项轻微行政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免罚清单”出台后,相关行政执法单位对符合不予处罚清单规定的违法行为,应当不予处罚,并采取说服教育等方式,引导当事人及时改正,自觉守法。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将根据行政管理需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标准和要求,为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提供操作指引,并对各自领域免处罚免强制清单的适用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6485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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