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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明光召开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10-19 作者:佚名

  10月9日至10日,全省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滁州明光召开,总结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试点工作,交流经验,部署在全省全面推开工作。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夏月星主持会议,滁州市副市长余成林出席会议,明光市委书记张秀山致辞。

  

  姜明指出,推进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目的是进一步做实做强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在县社区矫正大队(局)下设社区矫正中队,构建形成省市县乡四级社区矫正组织网络,推动社区矫正机构向实体化、实战化转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向专职化、专业化转型,形成上下协同、运行顺畅的的扁平化管理体系,对于深入践行法治精神、完善刑事执行体制、破解基层执法难题有着重要意义。

  姜明强调,要以更大力度攻坚冲刺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取得实效。要把握正确方向,科学统筹谋划,综合考虑区域面积、行政建制、人口分布、社区矫正对象数量和交通便利等多种因素,科学论证、合理布局,设置的社区矫正中队既要满足工作需要,又要避免一刀切、盲目推进。要聚力重点难点,抓住队建制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按照三个独立的标准推进:中队的机构要尽量独立,获编制部门批复,确保中队执法合法合规;中队工作人员要保持独立,确保专人、专岗、专职;社区矫正中队场所要相对独立,功能室设置、执法车辆和执勤装备配备要满足工作需要。要加大推进力度,市司法局要抓好队建制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县区司法局要主动争取、积极推进,尽快完成中队设置的申报、场所建设规划、人员力量调配等工作,创造性地加快建设进度。要健全运行机制,探索建立县级社区矫正大队、乡镇中队和司法所社区矫正权责清单,形成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运行机制;制定社区矫正大队、中队独立运行的实操办法,将社区矫正工作从复杂的行政条块体制中剥离出来、独立开展工作;加快建立社区矫正中队开展工作急需的制度,通过依法健全体制机制,让队建制建设的效果更加凸显。

  姜明要求,要以更强担当夯实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工作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将队建制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发挥社矫委统筹推动作用。要积极争取支持,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汇报,加强与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落实中队编制、人员配备、场所建设等。要加强督办指导,市司法局要及时掌握所属县区队建制建设情况,对建设困难的县区,帮助县局向县区党委、政府争取支持。省厅、市局业务部门要深入基层进行对口指导。县、区司法局要自我加压,加快进度,没有建成的要千方百计争取落实到位,已经建成的要进一步规范中队管理,切实发挥实战作用。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实地考察了明光市2个社区矫正中队,观看了明光市社区矫正队建制工作宣传片,蚌埠、滁州及明光市司法局分别作了交流发言,上海政法学院刘强、武玉红教授进行了点评。

  各市、省直管县(市)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厅机关及厅直单位负责同志,各市、省直管县(市)社区矫正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fyw/56480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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