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三结合三提高”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质效
来源: 贵州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10-11 作者:佚名
今年来,黔南州抽派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听证353件次、参与案件质量评查4件次、巡回检察1件次,共开展人民监督员活动147场150人次,取得良好成效。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使用与管理相结合,提高监督积极性。州司法局在委派监督员前,了解监督员具体情况,详细记录监督员不能参与原因,在履行职责时跟踪监督情况,对部分监督事项,司法行政机关参与现场了解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今年来,州司法局先后3次到州检察院、福泉市检察院听证会现场进行调研,了解听证会监督开展情况。听证结束后检察机关及时反馈监督情况,告知监督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同时监督员也要向委派机关州司法局反馈监督情况。州司法局将每次监督员参与监督的情况、监督作用发挥作为对监督员重要的考核内容,对年内3次无故不参与监督的监督员州司法局予以解聘,对履行监督任务的监督员依据规定及时发放相关监督补贴,较好地实现了对监督员在用中管,管中用,提高了监督员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二是随机抽与小范围选相结合,提高监督的针对性。黔南州全面使用全国人民监督员信息管理系统抽选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对检察机关委派的一般性监督事项,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选,对有特殊要求的监督事项,根据事项类型,在一定范围内选定,实现抽选结合,既引导群众普遍参与,又因“案”制宜,充分体现了监督的人民性和专业对口,提高了监督的针对性和质量。2022年7月都匀市人民检察院对解某某等人涉嫌危险驾驶案作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活动涉及未成年,州司法局在都匀市教育系统中抽选人民监督员,事后及时反馈,监督员更熟悉对未成年人心理成长规律及未成年人的特点,监督员的监督作用发挥更具针对性,充分地发挥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三是“三提醒”与主动介入相结合,提高监督的创新性。为进一步提高监督质效,黔南州对委派的监督员实行“三提醒”:在委派任务时提醒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监督什么类型案件进行一提醒;在受领监督任务后,州司法局在监督前一天提醒监督员是否提前介入阅卷、实地走访等工作二提醒;在参与监督当天三小时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监督到场监督三提醒。检察院采取提前一天线上推送监督案件案情等方式了解案件,给予监督员赢得思考时间,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查阅材料、听取介绍、了解案情、现场提问、独立发表监督意见等权利,让人民监督员更加充分地了解监督情况和参与监督检察工作,赋能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严丝合缝抓好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的受理、流转、办理、反馈等工作,采纳人民监督员的不同意见,最大化的发挥监督员监督检察听证与司法办案正确社会引领作用,发挥了人民监督员制度助力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质效、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原文链接:https://sft.guizhou.gov.cn/ywgz_97/rmfz/202210/t20221011_76696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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