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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这十年”司法行政专场新闻发布会举行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2-10-09 作者:佚名

  

  

  

  10月9日上午,青海省政府新闻办在西宁举行“青海这十年”司法行政专场新闻发布会。青海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贾小煜向媒体介绍了十年来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省司法厅党组成员邵云参加发布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武学宁、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处长金雷、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陈发虎分别回答记者提问。

  

  贾小煜在介绍时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坚定不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统筹全面依法治省,扛牢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罚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新青海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书写了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高质量发展的青海篇章。

  

  十年来,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统筹谋划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开创新局面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重点课程,省市(州)县三级法治宣讲团深入基层宣讲3000余场次,受众300万余人次。统筹法治工作部门和各单位法治工作机构开展全领域、全覆盖培训轮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职责清单、年终述法、年度报告等制度,建立健全省、州(市)、县三级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制定完善工作规则和督察考评制度,形成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牵头抓总、4个协调小组积极推动、依法治省办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齐头并进的组织领导体系。健全依法治省指标体系,制定出台青海省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三个实施方案,搭建起法治青海建设的“四梁八柱”,细化50余项任务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着力推动法治青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加强法治建设考核和对重大法治问题的督察,西宁市被列入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各领域,全面依法治省取得新进展。

  十年来,坚持“三个最大”省情定位,行政立法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穿于行政立法,重点领域立法实现新突破。《三江源国家公园条例(试行)》开创全国国家公园立法先例,制定《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可可西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等5部生态环保领域法规规章,为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提供了青海样板,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通报表扬。立足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建设,制定《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青海省宗教事务条例》,率先在全国完成新一轮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条例修订工作,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铸牢。不断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群众送去法治温暖,制定《青海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青海省动物防疫条例》《青海省鼠疫防控条例》,修订《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制定的《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开全国先河,《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黄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社区治理条例》等填补地方制度建设空白。十年来,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58部,制定省政府规章31部,修改地方性法规90部、废止6部,修改省政府规章73部、废止30部。截至目前,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83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123部,政府规章176件,具有青海特色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基本构建。规范性文件审查质量明显提升,先后16次开展清理,宣布废止或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1354件,修改759件,切实维护了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十年来,坚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现代化新青海法治动能更加强劲

  持续推动《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落细,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制定《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配套制定《青海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3个办法。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4类244项文书基本格式标准。扎实开展执法资格审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113场次,审核行政执法人员资格1.8万人次,为11187人制发国家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涵盖省市县三级807家行政执法单位,为执法戴上“紧箍咒”、穿上“防护服”。着力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督促整改重点执法领域问题2077项。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确定79项行政事项纳入告知承诺制,大幅减少了企业和群众遇到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广泛开展“法治体检”活动,2018-2021年底,全省广大律师深入800余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100余条,全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十年来,坚持筑牢安全底线思维,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有力有为

  把安全稳定作为第一要务,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进一步筑牢“第一道防线”。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青海模式,建成“枫桥式”示范司法所16个,推广普及“智慧调解”,人民调解案件实现网上受理。十年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3.1万次,调解矛盾纠纷33.2万件,调解成功率97.1%,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涉藏地区人民调解工作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深入推进监狱综合治理,着力提升罪犯教育改造质效,全省监狱连续20年实现无罪犯脱逃、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疫情“四无”目标,名列全国前列。深入推进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实体化运行,全面推进“医联体”和专科联盟建设,率先在全国开展民族医药戒毒探索,取得阶段性成效,将省内户籍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纳入医保范围,2021年回归社会人员三年操守率达30.62%,比2018年提高19个百分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机制不断完善,设立青海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实现省市(州)县三级全覆盖,建立巡回检察联系协调工作机制,制定《青海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在15个县级矫正中心推行智慧教育帮扶试点,智慧监管水平居全国前三位。

  十年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法治惠民优质高效更好满足群众新需求

  不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法律服务队伍,公布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基本事项清单,在全国首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面推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5047个,12348青海法网(网络平台)、12348热线(热线平台)覆盖全省,开设藏语咨询功能,为涉藏地区提供全过程服务,各类平台年均提供法律咨询11万余人次。降低法律援助申请标准,出台《青海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1276个,审判阶段律师参与刑事辩护基本实现全覆盖,重点做好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致贫户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十年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8 万余件,为援助对象挽回经济损失或争取利益18.5亿余元。努力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全省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鼓励支持国内和西宁地区法律服务机构到欠发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结对联营、远程帮扶,促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资源向边远农牧区延伸,法治服务更加均等、优质、高效。国资律师事务所恢复重建工作取得新进展,在12个无律师县挂牌成立国资律师事务所,全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由2012年的70家554人发展到133家1745人,分别增长90%和217%。律师业务由2012年的8744件增长到2021年的44833件,增幅411.7%。公证改革深入推进,4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65项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118项事项实现APP在线全流程办理,十年来,共办理公证38.6万件。在全国较早制定司法鉴定地方性法规,率先将重大疑难司法鉴定案件经费纳入财政保障,截至2021年底,办理司法鉴定7万余件,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

  十年来,坚持全民普法深入推进,全社会法治信仰进一步牢固树立

  始终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基础性工作,持续深入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不断完善全民普法的制度设计,赋予新的内涵,普法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经验在全国推广,国家通用语言和少数民族语言“双语”普法凸显青海特色,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督察组予以充分肯定。“八五”普法将法律“七进”拓展至法律“九进”,首次将行政执法人员列入重点普法对象,更加注重在法治实践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智慧普法实现新突破,目前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新媒体公众号达101个,其中建成藏汉“双语”新媒体账号8个,订户覆盖全国31省,累计阅读量突破13亿人次,“青海普法”新媒体普法矩阵作用日益凸显,在全国4300多家政法新媒体中常年进入排行榜前10名。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县(市、区)创建,将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寺观教堂创建纳入省级创建项目,着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进程。“七五”普法终期,我省群众对普法工作满意率97.5%,名列西北第1位、全国第12位,司法部发函表扬。据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统计,全省普法成效群众满意度从“六五”普法末的85.30分,上升至“七五”普法末的90.75分,全民法治意识大幅提升。

  十年来,坚持大力推动改革创新,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谱写新篇章

  清单化推进重点改革任务。稳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联合财政厅开展全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工作改革,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设立省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在西北地区第一家制定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市州加快行政复议改革步伐,5个市州、45个县加挂行政复议办公室牌子,54个行政复议机构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十年来,全省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684余件,行政复议机关作出撤销、变更等纠错决定525件、纠错率19.56%,加大了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监督力度,化解行政复议争议主渠道作用更加凸显。深入推进刑事执行改革,制定《监狱系统服刑人员大病统筹管理办法》,依法保障服刑人员生命健康权益。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出台青海省律师服务费标准制定指引和备案管理办法。联合人社厅制定《青海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首次将司法鉴定纳入职称评定序列。

  贾小煜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下一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不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主线,进一步深化法治实践,为建设现代化新青海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新闻链接:

  法治日报记者:十年来,我省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请问,在新时代新要求新背景下,今后我省如何持续高质量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副处长武学宁:我省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青海建设向纵深发展。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亲自审定印发了一系列夯基础、管全局、利长远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指明了我省法治建设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和实现路径,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工作理念,突出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切实推进法治青海建设高质量发展。

  

  以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安排部署,持续推动我省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组织法治工作部门开展全战线、全覆盖的培训轮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宣传和阐释工作,拓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

  以贯彻实施“一规划两纲要”为抓手。为统筹推进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工作,中共中央相继印发实施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简称“一规划两纲要”),这三个文件是党中央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实践和成就,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起点,对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安排,擘画了我国法治建设的宏伟蓝图。为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我省分别制定出台了三个实施方案。我们将把“一规划两纲要”确定的法治建设各项任务,细化为年度工作任务,明确为法治督察重点,强化分工、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以实实在在的具体工作实践,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为关键。领导干部在法治建设中起到“关键作用”。我们将推动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抓、抓“一把手”这个关键点。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严格落实我省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以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对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将法治建设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

  以解决法治建设领域重点问题为突破。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突出问题,推进法治与改革“双轮驱动”,以改革创新精神,破解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领域的“瓶颈”问题,不断补齐我省法治建设的短板、弱项。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逐步解决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问题。深入推进司法领域改革,加强司法制约监督,严格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提高司法办案质量和效率,着力解决“金钱案”“人情案”问题。力争通过一系列法治改革举措和法治工作实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青海新闻网记者:十年来,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具体出台了哪些改革措施?

  省司法厅法治调研处处长金雷:十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定位,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蹄疾步稳抓改革,聚力破题开新篇,牢牢把握时代脉搏,彰显法治为民宗旨,在新的赶考路上勇毅前行,推进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研究制定我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告知承诺书、证明事项目录,累计取消证明事项279项,是全国省级层面保留行政审批事项较少省份之一,有效解决了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突出问题。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省级行政机关依申请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事项中,79项纳入告知承诺制范围。

  二是持续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健全律师执业管理制度,培育壮大队伍力量。在12个无律师县挂牌成立国资律师事务所,全省“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律师事务所由2012年的70家554人发展到2022年的133家1745人,律师办理案件由2012年的8744件增长至2021年的44833件。

  三是深入推进公证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拓展公证服务领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4项公证事项实现“跨省通办”,65项公证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118项公证事项实现手机APP全流程办理。充分盘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积极探索推进远程视频公证服务资源在18个无公证员县全覆盖,解决了群众办证难、办证慢、往返跑等问题。十年来,办理公证38.6万件,公证援助案件1877件,网络远程公证事项1344件,减免公证费用230万元。

  四是实现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化。服务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指导各地区实施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工程。推动符合本地实际的运行体系建设,构建起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主导的非诉讼纠纷多元闭环化解机制,实现矛盾纠纷一门受理、多元调处、“一站式”解决,筑牢了社会稳定基石。截至目前,全省共有21个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挂牌投入运行。运用信息化建设手段大力推进智慧调解平台建设,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能力和水平。十年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43.1万次,调解矛盾纠纷33.2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7.1%。

  五是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出台的司法鉴定改革实施方案开创全国先河,架稳了司法鉴定工作的“四梁八柱”。率先将重大疑难司法鉴定案件经费纳入财政保障,研究制定《青海省司法鉴定经费筹集使用管理办法》,规范法医临床司法鉴定程序与技术标准。印发执业指引,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截至2021年1月,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7万余件,司法鉴定援助案件318件,援助减免费用75万余元。

  六是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研究制定《关于调整法律援助经费标准的意见》,对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城镇居民人均月收入低于360元,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300元,牧民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调整为“城镇、农村(牧区)居民按照青海省居民所在地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的,均有权申请法律援助”。印发实施《青海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实现法律援助审批从“减证便民”向“无证便民”的转变。十年来,全省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8万余件,为援助对象挽回经济损失或争取利益18.5亿余元。

  新华社记者:十年来,我省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哪些发展变化?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陈发虎:总体上讲,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完成了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基本实现了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实体平台建设:十年前,全省依托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提供单一的法律援助服务。自2017年起,开始组建全省五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五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5047个,占应建总数的99%。其中:省级1个,市州级7个,县级45个,乡镇406个,村(社区)4588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已基本实现全覆盖。按照职能任务窗口化、服务事项清单化、服务人员专业化的工作要求,实现功能区域划分合理、服务职能明确、专业化服务人员满足岗位需求。为群众提供了多元化、可选择的法律服务。

  热线平台建设:2016年之前,12348只是一条法律援助热线。2017年,改造升级完成省、市两级部署,三级应用的热线平台,月平均提供话务服务2000余通。2021年,省厅整合资源,统筹建设,完成了12348青海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一体化呼叫中心,取消市县两级热线服务,开展集中服务,一体化运行。在以往单一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的基础上新增藏汉双语远程视频服务、司法行政系统业务投诉转办、证明事项清单投诉转办、法律援助话务申请、在线法律服务直播、司法行政业务指引服务等六项功能。270套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终端延伸至乡镇司法所,加强与“12345”“110”等政务、警务热线对接联动,开展多功能延伸服务。月平均提供话务咨询量达8000余通,服务增量7倍左右。仅2021年10月至今,热线平台呼入总量6.9万通,解答群众咨询6.6万人次、接通率为96.43%,总通话时长8万余分钟,群众满意率99.20%。热线直播210人次,累计直播时长420小时,观看4.6万人次。

  网络平台建设:2017年开始,省司法厅加强“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9年10月,12348青海法网上线服务运营,搭建了以“12348”青海法网为中枢,集移动端、电脑端、微信端、智能终端为一体的“云端法律服务”网络,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和服务力量下沉至基层一线,从最初的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法律服务转变为“云端公共法律服务”。依托“12348”青海法网,开辟留言咨询、语音咨询、视频咨询、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时查询等法律服务功能。开通了藏文版“12348”青海法网,开辟了藏语服务和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涉藏省区和中国法网开展兜底服务。截至今年8月底,12348青海法网访问量达189万人次,累计注册用户13万人。网上留言咨询1.1万人次,藏语咨询4687条,实时咨询1.6万人次,视频咨询7272通,智能自助咨询3.5万人次。公共法律服务亭、触摸一体机等智能终端访问量3.6万人次,业务办理5951次,点击量2.1万人次。公共法律服务基本实现了全时空、全业务,线上线下同步发展。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210/t20221009_971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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