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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实现县级以上法律援助机构设立全覆盖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10-09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马鞍山市司法局以现代公共法律体系建设评估验收为契机,严格按照《法律援助法》规定,加快推进县区法律援助机构设立,扎实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

  经市司法局协调指导,之前仅对外挂牌、未正式设置机构的含山县、和县、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已全部完成法律援助机构设置,实现有编制部门批准设立文件、有人员编制、有专职工作人员、有财政经费保障、有办公场所,全面消除法律援助机构建设空白点,织密法律援助网络,为法律援助工作长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6462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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