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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定》10月1日起施行方位规范全省村庄建设

来源: 河南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10-09 作者:佚名

  日前,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公布,《河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旨在全方位规范全省村庄建设,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昨日,省司法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厅举行了《河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规定》新闻发布会,介绍解读《规定》有关情况。

  《规定》共六章27条,主要从科学编制规划、倡导村民参与、规范村庄建设、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完善落实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的体制机制。

  《规定》对编制村庄规划的要求、内容、程序等作出具体规定,明确编制村庄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因地制宜、多规合一、简明实用的原则,依实际定特色、依特色定产业、依产业定路径、依路径定规划,为编制村庄规划提供明确、科学指引。

  《规定》明确了编制经费的来源和“本级财政无法保障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保障”的“兜底”责任,并吸收实践中一些地方“以奖代补”的措施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规定》鼓励在村庄规划产业布局中明确促进产业发展的“三变”改革(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以及返乡创业等措施。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2/09-29/2615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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