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区司法局“三个率先”做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来源: 重庆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10-09 作者:佚名
自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荣昌区司法局积极作为,敢于“尝鲜”,涌现出较好的工作效果。
一是配备模式升级,率先提出村(社区)与顾问双向自由选配方案。把完成全区156个村(社区)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纳入区级层面考核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实践,荣昌区司法局认真吸纳意见建议,将原来的政府机关为村(社区)指定法律顾问改为村(社区)自主选择法律顾问模式。双方自由选配的方案,在充分考虑村(社区)和法律顾问的真实意愿基础上,督促了村(社区)加强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了法律顾问的工作积极性,同时避免出现方枘圆凿的情况。据统计,实行自由选配方案后,服务质量和效果显著提高。
二是用好监督考核指挥棒,率先制定区级《考核评估办法》。根据《重庆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办法(试行)》,于2021年底印发了《重庆市荣昌区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细化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内容,采取量化考评办法,针对群众、基层干部和选聘单位评价、网络服务平台工作记载、现场服务内容、服务效率和新载体服务、工作信息报送内容等五个方面评分,在做好日常指导监督工作的基础上,利用结果导向靶向解决问题。依据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共四个考核评估等次,发放相应工作补贴。自办法实施以来,区司法局进村(社区)抽查村(居)法律顾问工作30余次,当地司法所为村(社区)和法律顾问牵线搭桥,加强指导监督,进一步促进工作提质增效。
三是“两大实招”提高群众知晓率和认可度,率先将村(居)法律顾问带入小院、带进小区。辖区村(居)法律顾问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村(社区)在进村社、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宣传的基础上,不断延伸服务触角,通过面对面、零距离办实事的服务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和认可度。一是顾问进小院。用好荣昌“新风小院”品牌优势,推动村(居)法律顾问信息上墙、文化进院、遍开“法律小讲堂”。村(居)法律顾问与法官、警官、司法行政干部、行政执法骨干、优秀调解员、“法律明白人”等组建“小威送法”志愿服务队伍,围绕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援助等内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二是顾问进小区。考虑到城区居民多、矛盾纠纷多等因素,荣昌区司法局积极推进“法律顾问进小区”试点工作,探索为城市住宅小区聘请法律顾问,目前已选定城区内6个小区(覆盖高档小区、老旧住宅)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以及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等方式为居民、业主委员会提供法律服务。自2022年2月开展“法律顾问进小区”试点工作以来,法律顾问进小区123次,已举办法治讲座3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470余份,法治宣传服务时长累计107.5小时,为小区居民提供现场咨询解答286人次,收集居民对小区治理意见建议19个,提出化解矛盾纠纷的建议方案22个,帮助居民代写法律文书32件。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sfwm/202209/t20220917_11120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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