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出台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意见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09-23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村 (居)民委员会协助工作机制,更好发挥其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近日,淮北市司法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总体要求、明确村(居)委员会协助工作职责、规范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工作程序以及加强村居委员会协助工作保障四个方面,明确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事项和内容,明确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七个方面的具体任务;建立村(居)民委员会与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接及运行机制;为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工作指引和经费保障等问题。
《意见》的制定和实施,是淮北市社区矫正工作突出建章立制、部门间协同的具体体现。下一步,全市将围绕村(居)民委员会协助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健全工作体系,完善协助体制,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644650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