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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三项举措提升基层综合执法安全管理效能

来源: 辽宁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09-17 作者:佚名

  

  

  

  徐州积极推进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在服务发展一线、服务群众一线、服务稳定一线中敢为善为、务实落实,着力解决制约基层综合执法发展和安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执法领域安全风险。

  一是专项行动防范风险。以开展专项行动为牵引,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做到执法规范“八统一”。制定《市司法局“敢为善为、务实落实”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集中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印发《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和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通知》,严禁辅助人员和“第三方”直接进行执法,全面清除购买服务协议(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依法规范涉及行政执法服务外包行为。

  二是规范执法保障安全。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探索实行执法“包容期”,采取说服、建议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防粗暴执法、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通过细化完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执法、飞行检查等方式,防止对市场主体过度干预,提高执法精准度。出台《徐州市涉企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意见》,梳理第三批“免罚轻罚”事项清单,落实动态调整机制,建立行政裁量基准,严格限制自由裁量幅度,实现同事项、同情形、同标准,推动公正文明执法,解决基层综合执法突出问题,有效保障执法安全。

  三是执法监督消除隐患。通过市级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收集社情民意,对不规范、不文明执法实施“零容忍”,加大追责力度,及时化解行政争议,坚决防范重大风险性问题。受理7件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制发4份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并根据网络舆情投诉线索开展专项督查,纠正错误执法行为,及时防范化解舆情风险。抓实综合执法领域合法性审查,对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徐州市深化开展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方案、港务区综合执法改革方案等10余项重点项目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出60逾条修改建议,有效防范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法律风险。

  


原文链接:http://sft.ln.gov.cn/gzdt_142138/qgdt/202209/t20220914_4673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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