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花山区在全市率先设立区级法律援助中心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09-17 作者:佚名
9月9日,中共花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设立花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在马鞍山市三区中率先完成区级法律援助机构设立。
花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职责为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等。
马鞍山市司法局将加大业务指导力度,督促雨山、博望两区严格按照《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价验收标准》,加快完成区级法律援助机构设立,确保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顺利通过评价验收。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64419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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