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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制定出台《漯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

来源: 河南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09-09 作者:佚名

  日前,《漯河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经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通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四十一条,聚焦中原生态水城建设,固化水资源管理与利用方面好的经验做法,注重突出漯河特色,围绕河湖保护管理权责划分、行洪安全等科学设计条文。

   《条例》聚焦河道行洪,对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构)筑物,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设置拦河渔具,弃置、倾倒或者填埋妨碍行洪的废弃物等作出禁止性规定。《条例》明确要加强市域水系连通工程建设,构建引得进、蓄得住、排得出、可调控的河湖水网体系,增强河湖水系抵御旱涝灾害和调蓄水资源的能力。《条例》规定要实行河长制,落实河湖保护与管理属地责任;坚持保护与治理并重、兴利与除害结合,科学编制河湖保护与管理规划并严格执行;实行河湖保护与管理名录制度。《条例》的出台,筑牢了漯河市河湖管理法治堤坝,拧紧了依法治理河湖总开关,对助力打好防汛应急主动仗,增进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2/09-07/2603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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