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培训明确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星级司法所创建标准,高标准通过星级司法所验收,乌兰县司法局组织辖区各司法所围绕省、州司法行政系统关于“枫桥式”星级司法所创建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省司法厅“枫桥式”星级司法所评定细则,逐项进行了讲解。要求各司法所准确把握“枫桥式”星级司法所创建的内涵和要求,以创建“枫桥式”星级司法所为导向,牢固树立并坚持为民理念,建立健全为民服务的制度机制,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公共服务。
督促指导把脉诊断。县司法局成立“枫桥式”星级司法所评定小组,深入各司法所进行实地检查,对标对表《青海省“枫桥式”星级司法所评定细则》及《司法所工作台账和业务档案目录清单》,详细了解了各司法所创建“枫桥式”星级司法所的设计规划和建设进度,对司法所的办公用房、人员配备、内部标识、上墙制度、岗位标牌、功能室设置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查看,并查阅了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所务建设5个方面41个项目台账资料,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座谈交流提高认识。以实地检查情况为基础,县司法局组织各司法所及业务科室负责人召开“枫桥式”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对各司法所创建情况以及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研判。并对“枫桥式”星级司法所创建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安排,要求各司法所严格按照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实际,把握时间节点,突出抓好业务建设、队伍建设、所务管理三项重点工作,强力补齐短板,务必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枫桥式”星级司法所创建任务,从而推动司法所建设提档升级、服务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