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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州公共法律服务:转变作风强能力 奋楫争先增质效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2-08-28 作者:佚名

  

  

  自全州政法系统“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行动开展以来,海北州司法局结合《关于进一步弘扬优良作风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青海的若干措施》《关于新时代新阶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加强作风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以扎实的理论学习、细致的工作举措、优质的便民服务,扛起政治责任、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效,让司法行政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知责于心,提高思想站位

  坚持“强学习,促整改”思维导向,强化责任意识。成立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科室、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同时,将作风建设内容学习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党组会“第一议题”和干部日常学习中、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业务知识水平提升需求开展集中学习,印发学习资料汇编、分享学习思悟、撰写学习体会,全面提升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充分利用海北州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海北普法抖音等平台,加强对作风建设、法律法规等的宣传,强化舆论引导,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担责于身,推进行动落实

  加紧加快做好“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行动“查摆问题”阶段规定动作,认真查摆在司法行政服务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班子领导、干部职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查找自身存在不足,对标对表认领存在问题、制定详细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建立起班子、个人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进行“台账式”管理。广泛向州直各单位、四县司法局征求意见建议,向服务对象印发《意见建议征求书》,直观获取受援对象对司法局工作作风评价和更具民意的意见建议。对于征求到的问题、建议,局党组全部认领并纳入到问题清单中,加紧加快落实整改。

  履责于行,优化工作作风

  把改进作风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加快干职工作作风由“要我干”到“我要干”转变,确保工作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在工作创新上下功夫。通过有效整合政法、交通、人社等专业行业调委会工作力量,在门源县打造首个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民法典教育基地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搭建起了全新服务平台。在求真务实上下功夫。持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利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全面掌握风险点,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有力维护社会稳定。目前,全州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各类矛盾纠纷5914次,调处1109件,调处成功1104件,成功率99.5%。在强化服务群众上下功夫。把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工程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和作风转变的有力举措,持续提升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功能,设立藏汉双语窗口和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针对重点群体不同法律问题,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目前,全州完成诉讼、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340余件,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达230余万元;解答来访来电咨询201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11余份。

  问责于效,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加大日常监督。加强干部日常监督和警示教育,用反面典型警醒干部职工,在行为上明确界限,在思想上划分红线,在工作岗位上要知敬畏、守底线、明责任、有作为。强化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大力整顿“庸懒散浮拖”等不良作风,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使全体干部从思想上杜绝作风不优、办事不实,从行动上自觉遵守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二是强化问责工作。逐级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向和工作实绩,讲明政治规矩、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要求,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引导干职“比、学、赶、超”,切实将工作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提升司法机关整体素质与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208/t20220823_94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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