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价验收作出全面部署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08-28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池州市坚持“四步”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评价验收部署工作。
一是履职尽责,上下联动。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对司法部验收标准和市既定目标中各自的指标负责,开展各县区公法体系建设指标进展情况统计,上与省厅加强对接,下与县区加强指导,确保已完成指标不丢分。
二是重点督查,持续推进。实地走访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室,检查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职能进驻、队伍建设、作用发挥和满足群众需求等情况,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总目标。
三是梳理查摆,均等惠民。结合评价验收标准和省厅下发的工作提示清单,开展池州市地方性指标完成情况自查,积极梳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薄弱指标项目,研究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改进工作思路,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果更多更公平更惠民。
四是压实责任,合力推进。召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市、县(区)局主要领导参会,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验收和第三方评估工作进行再部署,总结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阶段性成果,研究下一步推进措施。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6397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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