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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司法局:六盘水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效明显

来源: 贵州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08-18 作者:佚名

  2019年以来,六盘水市狠抓机制建设,夯实执法基础,严格资质把关,规范执法主体,强化业务培训,增强执法能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得到强化

  一是事前公示得到强化。市级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六盘水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工作制度》,根据法律的立改废释对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形成了每年集中调整1次、平时及时调整的机制。2022年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公开3591项行政权力事项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各市(特区、区)行政执法主体公开11591项行政权力事项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咨询导办台和投诉中心,为办事群众提供咨询和投诉服务,同时公开窗口工作人员信息及投诉举报方式。

  二是事中公示更加规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亮证执法,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2021年实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以来,我市完成审核5102人的制证换证申请报省司法厅,4494人通过省司法厅审核并领取行政执法证。

  三是事后公布形成常态。行政执法部门普遍能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以来,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共公开执法案件64万余件;各市(特区、区)共公开执法案件192万余件。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得到规范

  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参照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形式,对受理申请、现场执法检查、案源登记、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听取陈述申辩、听证、案件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各个环节进行文字记录;在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罚没财物处置的现场执法活动中,推行全程音像记录。目前全市行政执法机关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设备4000余台,能够在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过程中根据实际进行相关环节的音像记录。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普遍建立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途径。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重视法制审核机构的建设,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其中:市级明确了34个法制审核机构,有法制审核人员77人;六枝特区明确了26个法制审核机构,有法制审核人员48人;盘州市明确了54个法制审核机构,有法制审核人员112人;水城区明确了57个法制审核机构,有法制审核人员105人;钟山区明确了41个法制审核机构,有法制审核人员99人。行政执法部门确定的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保障了重大执法决定的合法性。2020年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来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对523件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各市(特区、区)行政执法部门对96283件重大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208/t20220812_76071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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