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发挥仲裁制度优势 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社会矛盾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08-17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亳州仲裁委秉承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宗旨,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受理处理涉及房地产领域仲裁案件,为广大群众、房地产企业解决商品房买卖、房屋租赁等争议,化解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优化房地产企业经营环境。
一是建立房地产领域宣传仲裁法律制度,不断提高商品房买卖合同等房地产领域合同仲裁条款选定率、仲裁机构约定率,引导房地产领域争议当事人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二是建立疑难案件讨论制度、类案同判沟通协调制度,对涉及房地产领域仲裁案件集体讨论、类案同判,做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是减免仲裁案件送达费等仲裁案件处理费用,减轻仲裁案件当事人仲裁成本,为房地产领域争议当事人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提供便利。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sxdt/5639795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