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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2021年度考核结果的通报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08-17 作者:佚名

  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人民监督员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省司法厅会同省人民检察院对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开展了2021年度考核工作。现将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2021年度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优秀”等次

  吕兴跃安徽蓝雁律师事务所

  毕鸣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昱中街道前园社区

  年梅合肥市蜀山区税务局

  陈军安徽清清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杨柳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张方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张中胜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高桥社区

  黄河安徽法制报社

  曾广华合肥工业大学

  二、“称职”等次

  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除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人员外,其他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等次。

  

  

  安徽省司法厅

  2022年8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tzgg/56395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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