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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宣布现行有效的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拟宣布失效的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拟宣布废止的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3-17 作者:

  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及我省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信息化管理”的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省司法厅对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为了增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规范性清理质量,现将《拟宣布现行有效的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拟宣布失效的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拟宣布废止的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和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5日。

  联系电话:0431-81763591

  电子邮箱:45332204@qq.com

  附件:1. 《拟宣布现行有效的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2. 《拟宣布失效的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3. 《拟宣布废止的吉林省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司法厅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