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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里县司法局:“三强化”做深做实未成年人关心关爱保护工作

来源: 贵州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07-30 作者:佚名

  为保障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龙里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部门协作等职能优势,通过“三强化”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强化宣传,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

  一是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根据《贵州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指引》文件精神,龙里县司法局严格按照法治副校长任职条件及选聘程序,从全县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中筛选法律素质高、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10名同志担任21所中小学兼职法治副校长,明确工作职责,为学生讲解校园欺凌、网络贷款、道路交通安全、民法典、宪法等相关知识。通过强化学生法治意识,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学生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二是建立“五心”法律援助志愿维权岗。2022年,龙里县司法局在全县11所中学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 携手五心促成长”,建立“五心”法律援助志愿维权岗,年初已全部挂牌完毕,各中学配备1名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工作,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援助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截至目前,龙里县司法局共组织志愿维权岗律师开展“送法进校园”讲座6场次,受益学生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折页2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问题300余条,为6名学生提供法律援助。

  三是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暨“送法进校园”活动。结合民法典宣传月工作和“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今年5月,龙里县司法局在开展慰问的同时,携山东照岳(龙里)律师事务所和贵州合君律师事务、贵州晟仲合律师事务所深入到龙里县第三中学、第四小学等多所学校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暨“送法进校园”活动。目前共开展法治宣传10余场活动。在宣传活动中,为80名优秀学生颁发奖学金、助学金共计4万余元,同时发放青少年民法典读本1000余本、民法典宣传折页1.3万余份,发放印有法治建设内容的书包、彩绘笔共300余个,受益师生达6000余人。

  

  强化援助,维护未成年合法权益。

  一是开通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龙里县法律援助中心放低了门槛和标准,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全部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凡是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中心简化申请程序,优先受理,指派优秀律师承办案件,并且做到全程跟踪监督,最大限度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积极推进未成年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民事法律援助的同时,我们也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刑事法律援助。根据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的要求,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龙里县法律援助中心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为所有未自行聘请律师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并在承办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的过程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使其树立信心,不自暴自弃。今年以来,龙里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援助未成年案件6件,其中民事1件、刑事5件。

  

  强化协助,合力开展校园法治建设。

  一是互通信息,确保各学区法治资源均衡。龙里县司法局继续保持和教育、民政、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及时补位、确保各学区都有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二是联合群团组织开展法治校园建设。今年以来,联合妇联、共青团、法学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对青少年的普法活动50场次。

  三是发挥社会力量加入校园法治建设。组织全县律师成立龙里县律心志愿服务队,定期到全县各学校开展法治公益讲座。截至目前,律心志愿服务队共到各级学校开展法治讲座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解答师生咨询法律问题100余条。通过常态化组织开展法治宣讲,在青少年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护航未成年人群体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207/t20220727_757392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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