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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市实施“四大行动”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来源: 安徽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07-29 作者:佚名

  一是实施执法规范行动。推行“柔性执法”,开展涉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及涉企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等举措,加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纠错力度,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

  二是实施法治保障行动。加强涉企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持续开展涉及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专项监督活动,市检察院牵头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三是实施法治宣传行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市场主体守法经营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2022年,全市共开展企业管理人员法治培训会15场,法治宣讲51场,发放法治教育宣传资料3000余份,征集以案释法案例35余件。

  四是实施法律服务行动。今年以来,共组织58名律师常态化联系企业,实地走访企业131家,组织培训37场次,梳理企业法律风险点116个,撰写法治体检报告21份,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27条。


原文链接:https://sft.ah.gov.cn/zhzx/qmyfzs/56371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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