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人民调解中心成功调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2-07-23 作者:佚名
近期,一起涉及3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得到妥善调处,为当事人节省了诉讼费用和诉讼时间,减少了诉累,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6年,尕某因生产经营急需用钱向好友扎某借款30万元,借期一年。然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尕某仅向项某还款五万元,剩余的借款一直未偿还,双方因此产生纠纷。2022年5月,扎某向县法院提起诉讼,6月县法院将案件转交至尖扎县人民调解中心请求调解,双方当事人也同意接受调解。调解中心受理此纠纷后,立即指派三名调解员调解此案,调解过程中,被告强调自己资金上的困难,原告方情绪极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员看到这种情况,及时中断了调解,让双方先冷静冷静,换位思考。
双方冷静下来后,调解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案件实际出发,向双方普及了《民法典》中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知识,同时对双方进行耐心的疏导。一方面指出被告有按期偿还借款的法定义务,明确告知被告不履行还款义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劝说原告充分考虑被告的实际情况,能够在借款利息上适当让步。在调解员和坐班律师的耐心调处后,双方终于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意见:尕某向扎某偿还剩余借款25万元,扎某不再向尕某主张借款利息。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书,同时申请了司法确认,这起纠纷得到妥善调处。
近年来,尖扎县人民调解中心不断巩固“两法+特邀”调解模式,调处了大量疑难复杂纠纷,有效防止了矛盾纠纷扩大升级,在平安尖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我县不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益探索,筑牢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207/t20220719_923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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