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多维度补齐公共法律服务短板 跑出司法服务“加速度”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2-07-16 作者:佚名
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背景下,社会化人民调解组织和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公共法律服务是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的重要机制。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门源县司法局创新理念求突破,从服务供给主体、内容、动力三个维度,补齐公共法律服务短板,健全基层矛盾化解的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切实提升多元机制解决纠纷和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实现效率提升、公正提速。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为满足人民群众对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需求和用心用情用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新需求,门源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和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顺势而为,多点发力,延伸服务触角,扩大服务供给主体,织密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大矛盾化解力度。自2019年以来,相继打造了门源县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青石嘴多元解纷法律服务中心、东川公共法律服务站、门源县物业行业人民调解中心、门源县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等,将“老马调解工作室”“365调解室”等一些老品牌通过“基因改良”,强优势、除劣势,纳入到中心,有效发挥老品牌的示范引领作用,引进个人法律服务所等社会资源,设立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8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工作室,指定专人对接相关事务,做到矛盾化解和法律服务的有效衔接和高度融合,实现“多中心”变“一中心”,为全县群众提供“一揽子”社会治理服务,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推动基层矛盾调解主体多元化发展,实现多元解纠纷法律服务在门源遍地开花。今年以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和公共法律服务窗口接待群众2600余人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24 件,调处成功523 件,其中司法确认262件,涉及标的4025万多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30件,公证案件135件,代理诉讼案件24 件,代书229份。
联防联动,矛盾不上交。
针对我县婚姻家庭、邻里、草原等各类纠纷多发,门源县司法局在切实加强与法院、公安等各部门的联调联动基础上,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中基层社会矛盾化解与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之间的关联性,不断丰富服务供给内容,引导人民群众规避利益纠纷,防止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一是通过“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在特定类型案件调解中的专业优势,将律师或顾问调解等工作限定在商业纠纷等专业性强的领域,积极开展各类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并实行法律顾问考核机制,保障顾问经费,既尊重律师服务的有偿性,也兼顾法律服务的公益性,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多样化需求,提高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工作绩效;二是注重德治、自治与法治并重,通过采取“互联网+”打通线上知识传送带、线下多举措补齐知识短板、“以案释法”+“结对帮教”突出法治实践能力培养、“五员合一”培育法治营养土等举措,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重点选拔、全覆盖培训、科学管理,充分发挥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基层矛盾,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服务窗口单位深入辖区村社、寺院、学校、企业、工地等组织和参与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4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9万人次,举办《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法治讲座和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培训班等10场次,全县累计培养农牧民“法律明白人”1400多名。
优化机制,服务更全面。
强化服务供给动力,保障矛盾化解可持续。一是发挥法治门源建设牵头抓总作用,探索建立“一台账三清单”制度,明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上报等环节的责任主体,坚持“条块结合”的管理原则,搭建基层社会治理的部门联动合作机制,制定出台《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工作人员聘任为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以案定补”机制,确保服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运行。二是将矛盾纠纷化解与法律服务高效融合,持续改进窗口单位服务,县法律援助中心简化审查程序,实行限时服务承诺制度,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查,为弱势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应援尽援,公证处细化公证事项告知书,公开咨询热线,畅通咨询办证、咨询答复渠道,实现电话咨询、预约,做到及时受理、高效办理、“最多跑一次”,提供邮政快递、代领等多样化文书送达服务和对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提供上门服务等,打造集法律咨询、纠纷排查、矛盾调处、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等为一体的“全链条式”公共法律服务,将线下“送法”与线上“问诊”有机融合,以消除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在法律层面全面支撑乡村振兴战略。三是县多元解纷“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开通网上调解平台,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远程视频、语音等线上方式调解,调解协议在线上签字就可生效并积极与法院对接予以裁决,督促履行,让群众“少跑腿、不跑腿”,在线调解为化解纠纷提速,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步提升。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207/t20220715_92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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