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源司法:坚持政治引领 践行法治为民理念打造“12348”司法行政工作新模式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2-07-13 作者:佚名
近年来,门源县司法局始终坚持政治引领,深入践行法治为民理念,积极探索出东川镇“365”调解室、东川镇公共法律服务站、青石嘴公共法律中心、浩门红色物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实践经验,不断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转化为生动的海北实践。今年,门源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根植群众、组织动员、资源整合“三大优势”作用,以实践经验为基础,创新工作思路和模式,推出浩门司法所“12348”司法行政工作模式,切实为基层依法治理赋能增量。
“1”即以党支部为引领,强化政治担当。
县政法委(司法局)党支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注重司法行政人员思想政治建设,调动发挥党员先锋作用,以政治引领谋划好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打造司法行政工作品牌,不断增强司法所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今年以来,门源县司法局持续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加大对浩门司法所软、硬件投入力度,指导创新打造司法行政工作新模式,并始终坚持把政治引领司法行政工作,践行为民理念作为首要任务,贯彻落实到司法所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即以“政务公开、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为定位的两个“一站式”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整合律师、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宣传、人民调解等服务资源,实现群众只进“一扇门”就能享受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维权援助申请等公共法律“全服务”。“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服务建立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矛盾纠纷化解联合服务机制和物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服务,实现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3”即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多元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实体平台: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推行“3+X”服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3项基本服务,拓展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服务功能。配备智能终端机、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机等,让群众体验到“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高品质公共法律服务,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验,实现“当面办”。法网平台:推广青海公共法律服务网,以“法律淘宝、智能服务、在线服务”为引领,为群众提供“我要淘、我要问、我要办、我要查、我要评、我要学”六大版块服务,实现“掌上办”,满足群众多元化便捷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提升群众知晓率、首选率、满意度。热线平台:宣传推广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了集法律咨询、司法行政业务指引、办事申请受理、投诉建议、普法宣传等为一体的7×24小时全业务、全时空免费法律服务,实现“线上办”。
“4”即织密调解“四张网”,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
人民调解网:按照人民调解“四张网络”建设及规范化调委会的建设要求,全镇建成1个规范化镇级调委会、13个村(社区)调委会、7个清真寺调委会,实现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覆盖。行业调解网:物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覆盖全镇16个物业公司,使每一个物业公司都在各自分管的小区里设置了相应的调解室,逐步形成了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小区物业调解室构成的“物业行业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警司联调网:与辖区派出所建立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实现要素流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开展民事纠纷和适用调解的治安案件的调处工作,进一步加强辖区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促进社区和谐。司法调解网:为推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化解纠纷,以零成本、高效率的方式为群众排忧解难,减轻群众诉讼负担,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化解纠纷,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提升了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8”即以“八项服务内容”为抓手,推动所务工作提质增效。
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立足“八项服务”不断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根基。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协助和参与基层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和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工作;协调开展对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扶工作;协调参与法律援助维权和法律事务咨询工作。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jcgz/202207/t20220708_92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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