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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工作指南规范女性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

来源: 河南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07-13 作者:佚名

  近日,在社区矫正法施行两周年之际,省司法厅突出“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研究制定《河南省女性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指南(2022年版)》(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规范女性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

  为教育帮扶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

  《工作指南》指出,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要统筹协调有关部门,通过多种形式,为教育帮扶女性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组织动员教育、民政、妇联、残联、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帮扶工作。

  要充分发挥熟悉女性身心特点的专职社工的优势,整合企业、社会组织、村居和志愿者资源,开展女性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工作,协助其解决困难,培养社会责任感,重建生活信心。

  开展入矫期综合评估和心理健康教育

  《工作指南》明确,各地要依托省社区矫正综合管理指挥平台,开展入矫期综合评估,全面了解女性社区矫正对象情况,重点关注认罪悔罪态度及容易引起心理波动的家庭关系、亲子关系、夫妻关系等因素,有选择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评估、心理危机干预等,使女性社区矫正对象避免因自卑、孤独等消极情绪出现自我伤害或冲动下重新犯罪。

  根据具体情况提供就业支持

  《工作指南》要求,各地根据女性社区矫正对象的具体情况,分类组织开展教育学习、就业辅导,提供就业支持。要以妇女节、母亲节、儿童节为契机,通过走访谈心、播放视频等方式开展个性化教育,帮助女性社区矫正对象了解自我、探索自我,提升心理调节和社会适应能力。要丰富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公益活动内容,引导女性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关爱自己、关爱家人和关爱社会,修复家庭、社会关系,顺利回归社会。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2/07-08/2483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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