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交通局开展《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来源: 重庆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7-13 作者:佚名

  

  为做好《重庆市航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工作,近日,市司法局副局长谢建军、市交通局二级巡视员蒋仕兵一行赴武隆区、彭水县、酉阳县开展立法调研。市司法局立法四处,市交通局港航处、法规处、规划处,市港航海事中心、市交通执法总队等单位和处室有关负责人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一行现场调研了武隆白马航电枢纽、彭水电站通航建筑物、乌江航道,深入了解区县交通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航道事务机构、海事管理机构等单位在航道管理的职能职责分工情况以及航道养护、管理、执法的现状和难点问题。

  

  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以及对《条例》修订的意见建议。与会人员就航道管理体制机制,航道规划、建设、养护和保护,通航建筑物运行,现行航道行政许可及监管方式的优化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航道管理立法工作前期取得的成效,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要树立良法善治的立法指导思想 ,以高质量立法,促进我市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为全市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二要认真开展立法调研,准确把握国家工作要求,深入基层一线,形成高质量立项报告、调研报告、论证材料等,切实夯实立法基础。三要把握修订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做到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广泛征求意见,重点听取行政相对人、基层执法机构的意见建议;注重交流合作,探索与四川、贵州等相邻地区开展协同立法,充分发挥立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yfzs/202207/t20220712_1091135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