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面向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务员面试通知
来源: 青海司法行政网 发布时间:2022-07-07 作者:佚名
各位考生:
现将2022年面向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及范围
2022年7月8日(星期五),面试人员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并按照90%入警比例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地点
青海省监狱管理局警体中心楼(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昆仑东路191号)
三、面试流程
考生按时到达面试考点——查验“信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点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本人签名,下同)——测量体温——将个人物品放入储存柜——接受工作人员检查——签到——考生抽取面试顺序号——提交《2022年面向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在候考室候考——进入考场面试——宣布面试成绩——考生确认签字——离开面试考场——取回个人物品——离开面试考点
四、相关要求
1.考生面试时,考生须备齐“两证一码一卡一书一报告”按时参加面试。“两证”即纸质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原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开具的带照片并盖有公章的户籍证明或社会保障卡);“一码、一卡”即“信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电子版);“一书”即《2022年面向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考前一天自行打印后如实填写并签字);“一报告”即进入考点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考生在面试当天上午7:30分前到达面试考点,面试当天早8时未报到的考生,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考点不提供停车场地。
3.参加面试考生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答题。
4.根据相关要求及规定,面试将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
5.面试实行全封闭候考管理,考生在面试结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后,方可离开考场。考试期间,不提供早餐,考生下午面试的,中午提供午餐(盒饭,1份20元,考生自愿购买)。
6.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规考纪,除必要的证件材料可带入候考室外,其他个人物品均需存入储存柜。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凡被发现存在违规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中组发〔2021〕12号)规定严肃处理。
7.请考生认真阅读疫情防控承诺书,持续关注“信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在面试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信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进入考点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面试。若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
8.考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不遵守考试疫情防控规定,谎报、瞒报个人健康信息,与本人实际健康信息不符的;
(2)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直辖市以街道为单位)旅居史,未实行“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或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
(3)进入考点前信康码或行程卡为非绿码的;
(4)防疫材料(一卡、一码、一书、一报告)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5)考试当天体温超过37.3℃或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经现场医护人员评估,综合研判不具备参加面试条件的;
(6)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处于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期的。
9.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面试,考试期间自觉遵守候考室及考场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生除核验身份和进入考场面试时按要求及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候考等环节须全程佩戴口罩。拒绝佩戴口罩者,不得进入面试考点。
联系电话:0971—8247792
附件:1.2022年面向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2.《2022年面向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公务员面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青海省司法厅政治部
2022年7月6日
原文链接:http://sft.qinghai.gov.cn/pub/qhsfxzw/sfxzyw/sfxzyw/202207/t20220706_919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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