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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钱继红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发布时间:2022-07-07 作者:佚名

  第二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钱继红

  

  

  

  

  

  

  


  钱继红,女,198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徂徕法庭庭长。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全国“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全国模范法官、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山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作为法官,她注重总结审判工作规律,把每一件案件都当作大案、要案一丝不苟地办理。基层法庭受理的案件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比较多,她对此类案件坚持现场必去、原因必查,反复调查核实真相,作出最公正的判决。对于婚姻家庭、邻里关系、赡养纠纷等案件,侧重于讲情理,多调解,在实现公平正义的同时,最大程度维护公序良俗。担任徂徕法庭庭长以来,她累计审理案件3000余件。

  十七年来,她经常白天深入偏远的农村山区到田间地头调解,晚上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家撰写法律文书。工作辛苦,生活清贫,但她从未后悔当初的选择。她说:“我愿做徂徕山中的一枝杜鹃花,深深地扎根在泥土之中,继续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画卷奉献点点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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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361/202201/0d66645e-a56b-4717-a988-d5728fea31f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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