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分组审议陕西省律师条例草案等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27 作者:
11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陕西省律师条例草案等。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及有关组成部门负责同志履职报告表示赞同。
在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修订草案)》的议案、说明及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审查意见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实施办法很具体,有操作性、有前瞻性。动物防疫问题已经是当下的突出问题,目前出台实施办法正当其时、意义重大。随着饲养宠物家庭不断增加,部分人员养犬过于奢侈化,助长不良社会风气,建议在立法上进行限制;狗伤人事件对社会安全造成不良影响,对大型犬出门应进行分类限制;对实施办法中的一些章节可以进行归纳合并;立法应聚焦,不能发散;对动物食品加工和购买关键环节应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法律责任应充分化、明细化。
在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陕西省律师条例(草案)》的议案、说明及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审议意见的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立法非常必要,律师权利不是个人的权利,而是公民权利的延伸;要保护律师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当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建议立法中应有保障也有约束,要有针对性地提出约束;律师有法律援助的责任,在这方面应有具体规定;明确律师违反相关法规应有比较重的处罚。
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分组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公证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消防法及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小燕、姜锋、郭青、梁宏贤、戴征社、郭大为参加分组审议。
分组会后,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主任会议,讨论拟表决事项的审议情况。(记者:秦骥)
原文链接:http://sft.shaanxi.gov.cn/yw/cyhy/516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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