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司法局:“四强化”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12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切实提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筑牢化解矛盾纠纷基层第一道防线,全面推广“枫桥经验”,做到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吸附在当地,矛盾不上交。荔波县司法局“四强化”,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各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村居广泛宣传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国家关于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工作相关政策;局班子成员分片包乡镇开展督导指导工作。截止目前,共组织司法干部50余人次深入村居开展宣传教育动员工作。 二是强化力量配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专职调解员和村居调解员,重点推选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或村警作为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人选,确保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至少有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至少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截止10月31日,招聘乡镇专职调解员8名,村居调解员103名,签订协议率达100%。 三是强化队伍管理。大力加强思想作风建设,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等,教育引导人民调解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发挥人民调解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到履行职务坚持原则、热情服务、诚实守信、举止文明、廉洁自律。同时,结合实际制定荔波县矛盾纠纷化解奖补制度等,定期组织开展先进人民调解员和优秀调解案例的评选表彰活动,全面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来,共有100余名人民调解员参加党史学习教育,共评选先进人民调解员8名、评选优秀案例3 件。 四是强化机制建设。结合实际,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人才库,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等,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道德素养、调解技能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今年来,共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16期,共培训人民调解员500余人次。 自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选聘工作开展以来,各人民调解员认真履责,积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推进平安荔波、法治荔波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全县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15件,调处成功695件,调解成功率97%。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xwzx_97/sxdt/202111/t20211112_71645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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