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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出台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5 作者:

  为加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推进规范文明执法,近日,省司法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河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6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统一制式服装和标志式样进行明确规定。

  这6支队伍统一服装: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办法》共6章29条,对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的总体要求,配发范围、种类、标准,以及预算定额、气候区域等进行了规范。并明确已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时应当穿着制式服装、佩戴标志。

  配发范围:

  各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要履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职能的内设或所属执法机构中

  ●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

  ●直接面向执法对象开展执法工作的

  ●在编在职人员

  同时,《办法》明确,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所需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列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部门预算。要加强监管,各地需在预算定额标准以内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


原文链接:http://sft.henan.gov.cn/2021/11-05/2342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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